李晓没有立刻回答,也没有拒绝。他只是又给自己倒上一杯酒,慢慢地喝着,像是在品,又像是在想。老孙也不催。该说的话都已经说完,剩下的就是等一个答复。人活大半辈子,知道有些事情急不得,尤其是托付后事这种事,总得让人家好好想想。大堂里安静下来,只剩下外面的雨声。过去许久,李晓放下酒杯,开口道:“孙老,您这酒,是用哪种粮食酿的?”老孙一怔,随即咧嘴笑起来。他知道李晓这是在岔开话题,但他也不在意。对方没有一口回绝,那就说明还有商量的余地。“高粱为主,配上三成的糯米。”老孙用手指沾一点杯中的残酒,在桌面上随意画着,“关键是曲,我这曲是用七十二味药材做的,发酵的时候温度得控制在……”这二十天里,他每天来客栈吃饭,也每天观察这家客栈里的四个人。跑堂的陈锋是一个老实肯干的年轻人,心思单纯,做事勤快,没别的可说的。厨师吉祥手艺好,脾气倔,是个有故事的人,但那份故事写在脸上,一眼就能看穿。老板娘夭梦漂亮大方,待人接物温和有礼,但那双眼睛里偶尔闪过的神色,让老孙觉得这个女子绝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至于这位掌柜的,老孙一直看不透。整天捧着一本杂书,对客栈的生意不上心,对客人也不热络,像是客栈的生意好坏跟他没什么关系似的。可要说他是个甩手掌柜,偏偏客栈里的大事小事他都能处理得妥妥帖帖。饭菜的价格定得公道,环境收拾得干净,雇的厨子和跑堂也都是靠谱的人。这种人,要不是真懒散,要不就是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所以才对眼前这点小打小闹的生意浑不在意。老孙觉得是后者。但他没有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他一个快入土的老头子,没必要去打探别人的底细。再一个,他看李晓挺顺眼的,不然也不会想着把他酿酒的配方传给李晓。外面的雨越下越大,天色暗沉沉的,分不清是上午还是傍晚。又过去小半个时辰,雨势终于渐渐小下来。老孙站起身,将酒葫芦揣回怀里,拿起靠在桌腿边的油纸伞。“掌柜的,老板娘,老头儿我走喽。”他朝李晓和夭梦拱拱手,然后看向陈锋,“小陈,明天要是雨停,给我留这个位置。”“好嘞,孙老您慢走。”陈锋应得爽快。李晓起身,将他送到门口。门槛上积着水,老孙一脚踏出去,鞋底踩在湿漉漉的青石板上,发出啪嗒一声轻响。他撑开油纸伞,走出两步,忽然又停下来。“掌柜的。”李晓站在门内,看着他。雨幕中,老孙转过身来,那张布满皱纹的脸上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神色。“老头儿我住在归离集东边的柳树巷,巷子口有棵歪脖子柳树的那条。”老孙的声音在雨声中显得有些遥远,“往里走第三家,门上贴着一张褪色的门神,那就是我的住处。”李晓微微眯起眼睛。“要是哪天我没来,”老孙继续说道,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今天晚饭吃什么,“那八成就是下去跟兄弟们团聚。”他将油纸伞往肩上靠,露出一张笑容来。那笑容里没有什么悲苦,反而透着几分释然。“掌柜的要是想通,记得来给我收尸。”“东西我都放在床底下,到时候你自己拿就行。”说完,他也不等李晓回答,转身就走。蓑衣的下摆在雨中甩出一道弧线,溅起一片细碎的水花。油纸伞在灰蒙蒙的雨幕中渐行渐远,那抹枯黄的颜色在青灰色的巷子里显得格外显眼。李晓站在门口,目送着那个佝偻的背影一点一点地变小,最后在巷子的拐角处消失不见。雨还在下,滴滴答答地敲在屋檐上。陈锋从门框边探出头来,也朝老孙消失的方向张望一眼,挠挠头,小声嘀咕道:“孙老今天怎么怪怪的,说话跟交代后事似的。”没有人回答他。李晓回到大堂里,重新拿起那本杂书,翻开之前看到的那一页。夭梦在他旁边坐下,将一碟新添的酱牛肉推到他面前,轻声问道:“想什么呢?”李晓的目光落在书页上,却没有在看字。沉默片刻,他翻过一页书:“明天,我想回轻策山一趟。”夭梦没有过问,只是点点头:“早去早回。”她和李晓一起长大,一起修炼成仙,一起在深渊战场上厮杀千年,又在层岩巨渊的地底被困数百年,她了解自己的丈夫。她知道李晓要去做的事。对于老孙来说,那十二张酒方是他一辈子的心血,是他能拿出来的最贵重的东西。对于李晓来说,那些方子或许不算贵重。但这份心意,他选择收下。收下别人的心意,就得还。,!一枚丹药,对李晓来说不算大事,对老孙来说,却能多活一两年。投桃报李,这是山君教他的道理。夭梦托着腮,看着丈夫低头看书的侧脸,嘴角浮起一丝笑意。她想起很多年前,在山君的洞府里,那个浑身是伤、满脸倔强的少年也是这样——别人对他好一分,他就一定要还十分回去。千年过去,历尽千帆,他骨子里还是那个少年。外面的雨渐停,云层裂开一道缝隙,漏下一缕金色的阳光。第二天清晨,归离集的早市还没开张,李晓就已经出门。他没有告诉任何人要去哪里,只是在柜台上压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有事外出,三两日便回”。对李晓而言,轻策山距离归离集足足有半日的路程。山势不算险峻,但林木茂密,山路蜿蜒曲折,寻常人进山很容易迷失方向。对李晓来说,这座山就像自家后院一样熟悉。嗯……虽然严格来说,这就是他自家后院。他沿着一条只有野兽才会走的小径一路向上,穿过几道天然形成的山石屏障,最后来到一处隐藏在密林深处的清幽之地。这就是山君的住处。和他当初离开时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变化。此时山君不在家。李晓也不在意,径直走向竹屋后面的一片药田。这片药田是山君数千年来闲来无事的结果,种着各种珍稀药草,有些甚至在上古时期就已经绝迹,整座提瓦特大陆恐怕都找不出第二株来。李晓站在药田边,目光从那些珍贵药草上扫过。他的目标不是这些名贵药材。李晓蹲下身,仔仔细细地辨认着药田里的每一株药草,最后只采摘几株年份最小、最常见的。这些药草在山君眼里大概跟野草差不多,就算被摘走都不一定会发现。拿到药草之后,他没有多做停留,转身下山。回到归离集时,天色已经暗下来。有间客栈里灯火通明,陈锋正在招呼最后一拨客人,吉祥在后厨忙得热火朝天,夭梦坐在柜台后面拨着算盘。看到李晓进门,夭梦抬起头,朝他微微一笑。李晓点点头,没有多说,径直上二楼。接下来的两天,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谁都不让进。陈锋好奇地问过一嘴,被夭梦一句“掌柜的在算账”就给打发走。房间里,李晓盘膝坐在床榻上,面前悬浮着一尊小小的丹炉。丹炉通体乌黑,表面刻着密密麻麻的符文,此刻正被一团淡金色的火焰包裹着,缓缓旋转。炼丹这种事,对他来说已经是轻车熟路。当初,君白临别赠予他的礼物,里面记载的可不只有仙法,对于这种修仙技艺也是有详细记录的。第三天夜里,一炉丹药终于炼成。李晓摊开手掌,掌心里静静躺着三枚黄豆大小的丹药,通体莹白,表面流转着一层淡淡的荧光,散发着一种沁人心脾的清幽药香。他将丹药装进一只小瓷瓶里,塞上瓶塞,起身推开窗户。夜色正浓,月亮被云层遮住大半,街面上黑漆漆的,只有几盏零星的灯笼还亮着。柳树巷在东边。李晓无声无息地从窗户跃出,身形如鬼魅般消失在夜色中。柳树巷确实有棵歪脖子柳树,树干几乎要横着长到对面的墙上去,枝叶倒是茂盛得很,在夜风中沙沙作响。巷子往里第三家,门上贴着一张褪色的门神。李晓站在门外,没有敲门。他将小瓷瓶从怀里取出,又看一眼那扇紧闭的木门,然后屈指一弹。瓷瓶化作一道白光,从窗棂的缝隙中精准地钻进去,无声无息地落在屋内的桌子上。做完这些,他抬手在窗棂上轻轻敲三下。笃,笃,笃。屋里立刻传来一阵窸窣的声响,随即是老孙警惕的声音:“谁?”李晓没有回答。他的身形已经退到三丈开外,隐在歪脖子柳树的阴影里。吱呀一声,窗户被推开一条缝。老孙的脸出现在窗后,那双浑浊的老眼在黑暗中警惕地扫视着外面的巷子。巷子里空无一人,只有夜风吹过柳树枝叶的声响。老孙皱眉,正要把窗户关上,余光忽然瞥见桌上多出来的东西。他转身走到桌前,拿起那只小瓷瓶,凑到油灯下仔细端详。瓷瓶很普通,就是市面上最常见的那种,没有任何标记和特征。老孙拔开瓶塞,清幽的药香顿时飘散出来。他倒出里面的丹药,三枚莹白色的药丸躺在他的掌心,在灯火的映照下泛着柔和的光泽。老孙的手微微颤抖起来。他不认识这丹药,但他活到这岁数,光是闻这香气就知道这绝非凡物。那股药香顺着鼻腔钻进肺腑,光是闻一闻,就让他这具衰朽到极点的身体感到一丝久违的舒泰。这是仙家之物。老孙的脑海里闪过这个念头。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可是,谁会给他这种东西?他将自己这辈子认识的人从头到尾捋一遍。有能力的,没理由帮他。那些大人物高高在上,谁会记得一个行将就木的退役老兵?有理由的,没能力。在千岩军时认识的袍泽兄弟,如今走的走散的散,剩下的几个也都是跟他差不多的糟老头子,谁能拿出这种东西?老孙坐在床沿上,将认识的人一个个筛过去。几个老战友?不可能,他们要是真有这本事,早就拿出来,何必等到现在。街坊邻居?更不可能,那些都是普通百姓,平日里接济他一顿饭就是极限。客栈里的吉祥?那胖厨子手艺是好,但也就是一个厨子。陈锋?那小子毛手毛脚的,哪有这份本事。倒是掌柜的……老孙眯起眼睛。说起来,他对那对年轻夫妇确实一无所知。不知道他们从哪里来,不知道他们以前是做什么的,不知道他们为何会在这个时间点出现在归离集,开一家不赚钱的客栈。那个叫李晓的掌柜,整天懒懒散散的,对任何事都不上心,可那双眼睛里偶尔流露出的神色,让老孙觉得这人绝不平庸。还有那个叫夭梦的老板娘,表面上温温柔柔的,可那周身的气度,怎么看都不像是寻常人家的女子。“会是他们吗?”老孙自言自语道。他想想,又摇摇头。不像。就算是他们,又有何企图?自己一个快死的老头子,值得人家费这等心思吗?老孙把瓷瓶攥在手里,掌心被丹药的温度捂得微微发热。他思考很久,想得脑袋都有些发胀,最后还是没能得出一个让自己信服的答案。“管他是谁。”老孙忽然咧嘴笑一下,那笑容里带着几分老兵特有的豁达和光棍劲儿。反正他这条命也没几天活头,死马当活马医,有什么好怕的?他把瓷瓶凑到嘴边,头一仰,将三枚丹药尽数倒进口中。丹药入口即化,温热的暖流顺着喉咙滑下去,然后像是一团火一样在腹中炸开。那火焰并不灼人,反而温暖得让人想落泪。暖流沿着经脉向四肢百骸蔓延,所过之处,那些衰败的、枯萎的、快要失去生机的血肉和脏腑,都在贪婪地吸收着这股力量。老孙闭上眼睛,感受着热流在体内奔涌。他听到自己的骨头在发出细微的咔咔声,像是久旱的土地终于迎来甘霖,又像是寒冬过后的枯枝重新抽出嫩芽。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像是一棵快要枯死的老树,忽然被人浇上一桶水。虽然不能返老还童,但至少还能再撑一两个春秋。一夜过去。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棂照进屋里的时候,老孙缓缓睁开眼睛。他低头看向自己的双手。那双布满老茧和皱纹的手,此刻看上去依然苍老,但皮肤底下隐隐透出一丝血色,不再是之前那种死人般的灰白。他深吸一口气,胸腔里那股沉闷和无力感已经消失大半,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久违的轻快。虽然身体依然老迈,依然大限将至,但至少还能再活一两年。一两年,对于快要死的人来说,已经是天大的恩赐。老孙坐在床沿上,盯着窗外渐渐亮起来的天色,沉默良久。然后他站起身,从柜子里翻出一身干净衣裳换上,又打水洗一把脸,仔细地刮掉脸上的胡茬。做完这些,他走到门口,推开那扇贴着褪色门神的木门。阳光迎面照来,刺得他微微眯起眼睛。巷子里的歪脖子柳树在晨风中轻轻摇晃,枝叶间漏下斑驳的光影。“不管是谁。”老孙站在门口,对着空荡荡的巷子自言自语,“老头儿欠你一条命。”他迈开步子,朝着主街的方向走去。今天,他还得去有间客栈吃饭。还得把那个位置占着。……归离集的主街上人来人往,雨后的空气格外清冽,石板路面被太阳晒得微微发干。有间客栈的生意比往常热闹一些,八张桌子坐满五六张,陈锋端着一托盘热菜在桌子之间穿梭,动作麻利得很。吉祥在后厨忙得满头大汗,锅铲翻飞的声音隔着帘子都能听见。夭梦依旧坐在柜台后面,面前摊着一本账本,手里拨着算盘珠子,偶尔抬头看一眼店里的情况。李晓坐在大堂靠里的老位置上,手里捧着那本好像永远看不完的杂书,姿态依旧懒散。客栈的门被人推开。挂在门框上的铜铃叮当作响。陈锋下意识地抬头招呼:“欢迎光——哎?孙老?”老孙站在门口,整个人看起来跟几天前判若两人。虽然头发还是花白的,脸上的皱纹还是那么多,但那双眼睛不再浑浊,反而透着十足的精气神。他的背也比之前挺直一些,走路的步子迈得又稳又快,蓑衣被他夹在腋下,进门时不再需要扶着门框。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他径直走到靠窗角落那张桌子前坐下,将酒葫芦往桌上一搁,朝陈锋招手:“小陈,老样子!”陈锋愣一下,然后反应过来,应一声就往后厨跑。不多时,吉祥亲自端着托盘出来,酱牛肉、拍黄瓜、油炸花生米,一样不少。他把菜碟摆好,上下打量着老孙,忍不住说道:“老孙头,你这是吃灵丹妙药啦?几天不见,整个人都变得不一样!”老孙笑而不语,只是摆摆手:“人逢喜事精神爽嘛。”吉祥将信将疑地看他一眼,也没多问,转身回后厨去。老孙倒上一杯酒,慢悠悠地喝着,目光却一直落在大堂另一边的李晓身上。他等一会儿,等到客栈里的客人渐少,这才端着酒杯站起身,走到李晓那张桌子前,大大方方地坐下来。“掌柜的。”李晓抬起头,合上手中的书,上下打量他一眼,微微一挑眉:“孙老今天气色不错。”“是挺不错的。”老孙点点头,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李晓,“前几天病得不轻,差点以为熬不过去,没想到睡一觉起来,嘿,好了。”他说这话的时候,目光一直在李晓脸上打转,想从那张年轻的面孔上找到蛛丝马迹。李晓面不改色,只是淡淡地说道:“大病初愈是好事,孙老得多注意身体,别再淋雨了。”老孙心里暗骂一声——这年轻人,滑溜得很。他把酒杯往桌上一放,单刀直入地问:“掌柜的,前几天夜里,你有没有去过柳树巷?”李晓端起自己的茶杯,抿一口:“去了。”老孙精神一振,身体微微前倾:“那——”“前几天看您老气色不太好,担心您出事,就想过去看看。”李晓不紧不慢地说道,语气随意得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结果走到巷子口,看到您屋里灯还亮着,想来是没事,我就又回来了。”老孙眯起眼睛。这个解释合情合理,天衣无缝。可老孙不信。他在千岩军里待大半辈子,怎样的人没见过?说谎的人眼神会飘,语气会变,小动作会多。可这个掌柜的说这番话的时候,面不改色心不跳,甚至连翻书的动作都没停。要么说的是实话,要么就是说谎的高手。老孙觉得是后者。他端起酒杯喝一口,换一个方向进攻:“掌柜的,你们夫妻来归离集之前,是做什么的?”李晓翻过一页书,随口答道:“做点小生意。”“什么生意?”“什么生意都做。倒腾过药材,卖过瓷器,还贩过茶叶。”“在哪儿做?”“天南海北都跑过,蒙德、稻妻、须弥、枫丹,去过不少地方。”老孙听着,越听越觉得不对劲。李晓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假的,可偏偏每一句话都挑不出毛病来。做小生意——这年头谁还没做过几笔小买卖?天南海北都跑过——璃月是商业之国,跑过跨国贸易的商人可不是一般的多。去过蒙德、稻妻、须弥、枫丹——那更是没错,连各国的风土人情他都能随口说上几句。真假参半,虚虚实实。这根本就是一只成精的老狐狸。老孙深吸一口气,正要再问,旁边忽然传来一阵低低的笑声。他转头看去,只见隔壁桌的几个客人正朝他挤眉弄眼。“老孙头,你这是查户口呢?问得这么仔细。”一个穿灰衣的汉子笑道。“是啊,怎么着,你这是打算给掌柜的做媒?”另一个戴斗笠的年轻人也凑热闹。老孙一愣,还没来得及解释,就听见那灰衣汉子又说道:“你要真有这心思,那可得问问旁边那位同不同意。”他朝柜台的方向努努嘴。老孙下意识地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只见柜台后面,原本正在拨算盘的夭梦不知何时已经停下手中的动作。她依旧面带微笑,那双红眸弯成月牙般的弧度,看上去温柔又亲切。可不知道为何,老孙总觉得那笑容底下藏着让人后脊发凉的东西。就像是被一头猛兽盯上一样。老孙在千岩军里摸爬滚打几十年,在深渊战场上杀进杀出无数次,见过数不清的凶险场面,但此刻被那个年轻女子笑吟吟地看着,他竟然感到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压力。这种感觉很难形容。就像是面对着一座沉睡的火山。表面上风平浪静,可底下蕴藏着足以毁天灭地的力量。“老孙头,你不知道吧?”那灰衣汉子压低声音,语气里满是看好戏的促狭,“掌柜的和老板娘早就是夫妻,人家感情好得很,你要是真想给掌柜的说媒,老板娘非得把你那把老骨头拆掉不可。”老孙嘴角抽搐一下。他哪里是想给掌柜说媒,他就是想问清楚丹药的事。可被这几个家伙一搅和,话全被堵在嗓子眼里,上不去下不来。“我不是——”,!“不是什么呀,老孙头,你就别狡辩喽。”戴斗笠的年轻人拍着桌子笑起来,“你刚才那架势,从进门就盯着掌柜的看,又是问家世又是问过去的,不是想招女婿?”“人家可成亲了,你死心吧!”几个客人哈哈大笑起来,客栈里的气氛顿时变得热闹非凡。老孙哭笑不得,张张嘴想解释,却发现越描越黑,索性闭上嘴不再说话。他再看一眼柜台后面的夭梦。那红衣女子依旧在微笑,目光已经从老孙身上移开,重新落回到面前的账本上,修长的手指不紧不慢地拨动着算盘珠子。刚才那股让人心悸的压力也消失不见,仿佛只是老孙的错觉。但老孙知道那不是错觉。他在战场上养出来的直觉从来没有骗过他。这对夫妻,果然都不简单。老孙心里暗暗想着,正要再试探几句,客栈门口忽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过去。只见两个脏兮兮的小孩站在门槛外面,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看着都是七八岁的年纪。他们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满是补丁,脸上黑一道白一道的,分不清是泥还是灰。男孩稍微高一些,瘦得像一根竹竿,他一只手紧紧攥着女孩的手,另一只手扒着门框,踮起脚尖朝客栈里面张望。他的眼神怯生生的,却又带着倔强。女孩躲在男孩身后,只露出半张脸,一双大眼睛怯怯地看着客栈里温暖的灯火和桌上的食物,喉咙里发出轻轻的咕噜声——那是饿极才会有的声音。外面的街道上又开始飘起细密的雨丝,雨珠顺着两个孩子的发梢往下滴,在地上汇成一小滩水渍。他们站在门槛外面,不敢进来。像是怕弄脏那干净的地板,又像是怕被人驱赶。——题外话明天是二哥二嫂的日常:()原神:卡池角色,涅盘之魔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