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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页(第2页)

如果他的身体这将近一年的时间里都在医院躺着当植物人,那他的狼身又是怎么来的呢?

要是灵魂体的话他当个狼为什么还会饿、还会流血、还会觉得后背痒痒?

“难不成是分身吗?”

林瑭坐在病床上手托着下巴百思不得其解。

但他也就头脑风暴了三分钟。

之前从人变成狼他都已经接受了,现在从狼变回人完全没有犹豫不接受的道理。

从现在开始他又可以玩手机玩电脑玩所有森林里没有的东西、吃火锅吃烧烤吃天南海北各种狼吃不到的食物。

人生简直再次回到了巅峰!

他没有不接受的道理。

似乎也没有……不高兴的道理。

林瑭有些浅淡却很漂亮的眉毛蹙起。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是有些苍白细长的样子。

十根手指的指甲圆润有光泽,但似乎没办法轻易的剖开猎物的皮毛了。

但如果是这样一双手,他在最后的那场猎杀中或许可以打出更好的结局。

那三辆车上有足够的武器、甚至手雷,有各种捕兽夹、电击棍、烟雾弹和麻药。

在最开始看到那些的时候他是非常激动的,这么多武器一定可以杀人。

可很快他就意识到了最大的问题——哪怕有这么多的武器,可这些武器都不是一头狼可以使用的。

那只有爪牙的一头狼,要怎么在敌人穷途末路疯狂的状态下救回自己的同伴呢?

林瑭就那样蹲在车边想了很久很久,可惜一直没有想到答案。

如果对方是普通的偷猎者,他或许还可以尝试用黄金做交易、讲条件、用林警队威胁。

威逼利诱之下,普通人怎么也都会犹豫甚至放松警惕,给他可乘之机。

但那个梵克不行。

他知道那种人是什么样子的。

傲慢、疯狂、虚伪、狡猾、且永不认错。

那是就算自己失败了也一定会拉着对手跟他一起死的人。

在森林里他被关在笼子里的时候梵克的眼神和行为就已经有迹象了。

“呵。”林瑭笑了一下。

但那种人也一定是会无论如何拼到最后、能不死就绝不会去死的人。

所以怎么办呢。

那时的林瑭真的想不出来能够平安救出白渊、杀死敌人的办法了。

所以他只能一个一个的骗走之前自己召唤过来的朋友们啦。

他对佩奇说:你带着你的强壮野猪们先回去,你们目标太大容易拖累我。

不过之前说好的报酬我提前告诉你一半:你只要把找到的山药棍子、红薯块子咬碎了重新嘎巴埋进土里,再时不时过来尿点尿拉一泡屎,有一半概率之后能在这里找到更多的山药棍子和红薯。

佩奇就半信半疑的带着自己的强壮猪猪们走了。

他又对大美和小金耳朵说:大美你太值钱容易成为偷猎目标,你也带着小金耳朵先走。

放心吧之后一个月会有一个叫甄甜心的漂亮姑娘在之前咱们遇到的地方埋箱子,给你们带足够的肉和玩具。

于是大美和小老虎也高兴的走了。

然后其他的动物们也被他笑着忽悠走了。

只剩下难搞的黑风和水花十几头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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