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早上的雾气遍布城南官道,也沾湿了百姓的发梢。
两条长长的队伍在官道旁边排开,一眼看不到头。
排队的百姓们拿着自己的粗瓷碗,盯着最前方的两座简易粥棚,缓慢挪动脚步,下意识裹紧了身上打着补丁的衣衫。
沈七这次穿了件右边袖子断了半截的灰色布衣,腰间系着粗麻绳,脸上多了一片浅色麻子,戴着竹编斗笠,背着柴火混在队伍里。
远处的木棚搭着白布,棚下煮着小米粥的两口铁锅柴火烧得正旺,翻腾的热气驱散了些凉意。
施粥的国公府仆役们穿着白麻衣,有的拿着长勺给排队上前的人们盛一碗清粥,有的负责递草药包。
药包用粗纸包着,拆开便能看见里面干瘪淡黄的麦冬和蜷曲的干百合,秋天煮水饮用,可以润燥安神。
十余名府兵未配刀剑,分散站在粥棚周围维持秩序。
百姓端了粥,就在旁边喝。
一边闲聊,一边看能不能最后再领上一碗。
“敢问老伯,最近京城没有灾荒,怎么在这里施粥了?”一位牵着孩子的妇人端着刚盛好的热粥,蹲下来跟旁边的老农搭话。
“这不是朝廷赈灾,是沈国公府的大小姐为了感谢国公出殡时百姓们都来相送,特意设的粥棚答谢。”那老农的手掌还贴着喝完了的空碗,想要汲取暖意,望着城外山陵的方向答道。
“原来是这样,那沈国公的女儿也一定是个好人。这条路上平日里流民农户和小商贩最多了,还挨着进城大道,就是没有送过沈国公的,饿了也能讨一碗粥喝,我就是今日才进城的。”
“是啊,大小姐这是心里记着咱们。”老农捧着碗坐在地上。
“可不止呢,沈国公出殡那日我也去了,听说沈家大小姐才十一岁,一个人执幡主丧,还有摔盆的时候,那气势!真不愧是沈国公的女儿!”背上背着几捆柴火的年轻后生插话。
“对,还有大小姐写给陛下请盆的奏书你们听说书的念了吗?我这个活了半辈子的庄稼汉听了心里都难受得不行,恨不得用镰刀去砍两个戚国贼为沈国公一家出气!”
“我也听了,要是有一个像沈家大小姐这样的女儿,有没有男孩又有什么关系呢?”李四应声。
“你们家也能让女孩摔盆啊?”那年轻后生大笑。
“所以大小姐能争来才更有能耐啊!咱们老百姓家里的规矩还能比国公府多吗?我也只有一个女儿,要是哪天我真出了什么事情,我姑娘要是也有这样的能耐,我在地下也不用担心她们娘儿俩被别人欺负了。”
李四一板一眼地回答,他心里还真是这么想的,从听说沈家大小姐为沈国公摔盆的第一天他就这么想了。
沈七被噎了一下,又非常自然地喝了口粥,瓷碗扬起,盖住了他一脸的与有荣焉。
没错!他家大小姐就是能耐!
最先发话的妇人试了试粥的温度,便将裂口的碗递给了孩子,自己将那包麦冬百合干放在怀里:“大小姐有本事,心又好。我这孩子秋天正有些喉干,咳嗽好多天了,用这药包正好。”
“不过怎么没见大小姐呢?她没来吗?我和孩子领了她的东西,也好让记一记她的模样呀。”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大小姐的母亲病了,这次施粥,也是为了给国公夫人祈福呢。”另一位拎着竹篮的中年妇人迫不及待地接话,她站在旁边听了好一会儿,终于轮到她了。
“我有亲戚在药铺里干活,往国公府送药的时候,满府里都没个笑脸,怕犯了忌讳和府里的人搭了话才知道。听说夫人是早年伤了身子,现在又因为日夜哭祭,熬干了心气,直接一病不起了。连宫里来的太医都说这是心病,严重了还会折寿呢!”
有人叹气:“大小姐在她母亲病倒的第一天就开始施粥,说是施粥七日,今天已经连施了六天,不过夫人的病却更重了。”
“沈国公一家太可怜了!多好的人家,到头来只剩孤女寡母过活,夫人还不知是什么光景。”
“京城对别的大官来说是富贵窝,对国公夫人一家却是个伤心地啊!”背柴的沈七感慨地晃了晃碗里已经快见底的粥。
接着说:“我看啊,最难熬的就是留在京城。城里到处都是沈国公生前的旧人旧事,夫人也日日和旧物待在一块触景伤情,怎么能治好心病?”
“说得有理。既是心病,还是要到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静养。心里松快了,身子才有好的指望。”
“不过皇城里规矩大,就算国公夫人和郡主想离开京城,也不容易吧。”沈七煞有其事地附和。
旁边一个书生脸色蜡黄,穿着已经洗得褪色的蓝布长衫,捧着粥道:“沈国公为国而死,如今尸骨未寒,只留下一对寡母幼女。”
“她们既不争爵位,又不夺权势,倘若只求一方清净之地养病,假如皇上连这点心愿都不肯成全,传到边关将士的耳中,岂不是寒了天下忠臣的心?”
这话,可有些大胆了。
斗笠阴影之下,沈七一双眼悄然抬了抬,不动声色地看了那书生一眼。
“老天也可怜可怜这对苦命的母女吧。”带着孩子的妇人语气苦涩,“好人家不应该是这样的下场。”
老农不舍地放下早已没了热度的粥碗,再次开口:“但愿上苍垂怜,让卧病的国公夫人能养好身子。”
众人连连点头,皆是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