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来得比林舟预想的快得多。
他原本觉得从周一到周六有五天,时间充裕得很,足够他做好心理准备。但真到了周五晚上,他才发现自己什么都没有准备好——不知道穿什么,不知道带什么,不知道第一句话说什么,不知道进门先迈左脚还是右脚。
衣柜被他翻了个底朝天。衣服堆了满床,从卫衣到毛衣到衬衫到外套,每一件都被他拿出来在身上比划了一下,然后又扔了回去。
“这件太随便了,像去打球的。”“这件太正式了,像去面试的。”“这件颜色太暗了,显得没精神。”“这件太亮了,像去相亲的。”——他在镜子前自言自语了半个小时,最后崩溃地把自己扔进衣服堆里,掏出手机给沈屿发消息。
“你妈喜欢什么颜色?”
沈屿秒回:
“你穿什么颜色她都喜欢。”
“你能不能认真回答我的问题?”
“蓝色。你上次穿的那件蓝色毛衣就很好。”
林舟从衣服堆里翻出那件蓝色毛衣。那是他妈妈去年给他买的,圆领,藏蓝色,胸前没有任何图案,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他当时觉得这件毛衣太素了,不好看,但沈屿说好看,他就一直留着。
他把毛衣叠好放在椅子上,又翻出一条黑色的休闲裤配它。鞋子选了一双白色的板鞋,刷得干干净净。整体看起来——他自己对着镜子端详了一下——像是要去见长辈的样子。
然后他想起一件更重要的事:花。
沈屿说他妈妈喜欢玫瑰。林舟从来没有买过花,他不知道去哪里买,也不知道买多少,更不知道红玫瑰适不适合送给男朋友的妈妈——总感觉哪里怪怪的。但沈屿说了,他妈妈是个很浪漫的人,当年他爸就是送玫瑰追到她的。那送玫瑰应该没错。
周五晚上他跑了三家花店才找到满意的。第一家花店的玫瑰不够新鲜,花瓣边缘有点发黑;第二家花店的红玫瑰颜色太暗,像快要枯萎了;第三家花店在城南的一个小巷子里,老板是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年轻女人,店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香气。
“要什么?”老板问。
“红玫瑰,一束。”林舟说,“送给……一个阿姨。”
老板看了他一眼,笑了:“第一次去女朋友家?”
林舟的脸红了:“不是女朋友,是……男朋友。”
老板愣了一下,然后笑得更开了:“那更该好好选了。等着。”
她挑了几枝最饱满的红玫瑰,剪去多余的枝叶,用白色的包装纸裹好,扎了一条米白色的丝带。整束花不大不小,拿在手里刚好,不会太隆重,也不会太随意。
“好看吗?”老板把花递给他。
林舟接过花,低头闻了一下。玫瑰的香气很淡,混着枝叶的青涩味道,很好闻。
“好看。”他说。
“那祝你好运。”老板笑着说,“记得叫阿姨。”
林舟红着脸付了钱,抱着花走出花店。周五晚上的街道很热闹,到处是吃饭逛街的人,他一个人抱着一束红玫瑰走在人群里,引来了不少目光。他的脸一直红着,但心里是暖的。
他给沈屿发了一张花的照片:
“买好了。明天带去。”
沈屿回了一张照片,拍的是一个房间——一张铺着蓝色床单的床,床头柜上放着一盏台灯,书桌上整齐地摆着几本书和一个笔筒。照片的角落里有一小盆绿植,看起来被照顾得很好,叶片翠绿发亮。
“这是你的房间?”林舟问。
“嗯。明天你会看到。”
林舟把这张照片放大了看了一遍又一遍。沈屿的房间比他想象的要整洁——不,不是整洁,是干净。每一件东西都有自己的位置,被子叠得整整齐齐,书桌上的书按高矮排列,连笔筒里的笔都是笔尖朝同一个方向。
这个人的强迫症,果然是从房间就开始的。
周六上午九点半,林舟站在沈屿家楼下,手里捧着那束红玫瑰,心跳快得像打鼓。
沈屿家住在城东的一个老小区里,楼房不高,外墙刷着米黄色的涂料,楼下的花坛里种着几棵茶花,一月初还没开,但花苞已经鼓鼓的了,像一个个攥紧的小拳头。
林舟深吸了一口气,又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拨通了沈屿的电话。
“我到了。”
“我下来接你。”
“不用,你告诉我是几单元几楼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