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方顷是被闹钟吵醒的。
铃声尖锐而突兀,像把刀生生划开睡眠的帷幕。方顷还没睁开眼,眉头率先皱了起来。
当初买这间公寓,不过是为了落脚,装修时他全权交给外包公司,撒手再没管过。
那公司倒是不负“有钱就是爹”的宗旨,不仅装得低调雅致,还自作主张给这位不怎么回来的房主添置了许多小物件,包括这个在方顷眼里除了碍眼别无他用的闹钟。
上边的时间还是出厂设置——八点半,比他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还晚半小时。
闹钟尽职尽责地响了三四秒,随即被人拆掉了电池,哑了。
方顷面色不虞地把电池和闹钟一并扔进床头柜抽屉,拿过柜上的手机。
刚开屏,就有数条信息蹦出来——一封邮箱收件提醒,两条程微今早发的工作确认,还有一条气象局的暴雨黄色预警。
房间里暗得像清晨。他抬手按了一下床后的窗帘开关,窗帘缓缓向两侧分开,却没让屋里亮堂多少。
窗外在下雨。雨丝稠密,像无数根银色的线,把天地缝在一起,玻璃上水痕交错,外头的楼宇只剩下模糊的轮廓。
凉意与雨腥味几乎能透过落地窗,丝丝缕缕地渗进尚且温暖的房间。
他盯着那片灰蒙蒙的天光看了两秒,拨通程微的电话。
“方总。”那边接得很快。
“今天不去公司。”方顷的声音已经恢复了惯常的清淡,“通知各部门,能线上办公的线上办公,股东会议改到线上,十点半。通勤困难的不用强求,安全第一。”
程微应了,又问了几句邮件里的细节,方顷一一答完,挂断电话。
做完这一切之后,他才把目光落到身边还在熟睡的人身上。
林以杉半张脸都埋在枕头里,头发乱成一团,额前的碎发随着呼吸轻轻起伏;他一条胳膊横过来,搭在方顷腰上;脸颊泛着薄红,嘴唇微张,睡得毫无防备。
……这小子到底是不识相还是脑子缺根筋?怎么敢在这过夜的?
方顷心想。看着他舒展的、仿佛装不下烦恼的眉间。
五年前,在国土局主任的办公室里,那个穿着皱巴巴校服的少年,也是这样的眉眼。
那时他刚离开方家没几年,自己创业,顶着“方大少爷”的头衔,却少不了四处碰壁。有次因为一个产权纠纷,他亲自带人跑了三四趟国土局,正巧在主任办公室里,见到了主任的儿子。
十七岁的林以杉穿着市重点中学的校服,蓝白相间,整个人坐没坐相地陷在沙发里。脖子上挂着副新式耳机,刘海长得遮住眉毛,和现在一样微微打卷。
他看上去已经挺高了,但不像同龄男孩子那般瘦得过分,腮边甚至还有点没消完的婴儿肥。方顷进门时,他正埋头打游戏,听到动静,眼皮都没抬一下,只拿余光瞥了瞥,又自顾自地继续转摇杆。
那时方顷二十六岁,正为那块地的审批跑断腿,满脑子都是文件和公章,根本没工夫注意一个高中生。只是出门时多看了一眼——那孩子歪在沙发上,像是没打赢似的发着呆。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发梢和脸颊上,镀了一层薄薄的金。
后来他听说,那位主任仕途顺遂,一路高升,前两年便稳坐局长的位置。
至于他儿子……
方顷垂眼看着枕边这张脸。婴儿肥早已褪尽,下颌线条分明,眉眼也长开了,不再是少年时那种带着稚气的清秀。
似乎没怎么变。以至于那晚,他几乎立刻就认出了那张脸。
想罢,他拉开林以杉横在腰间的手臂,试图起身。
手臂刚挪开一寸,那只手就猛地收紧,把他往回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