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喜欢要是分性别的话,那会不会就太廉价了。
……
我似乎喜欢上一个人了。
不自知时间占据一大半,以至于晓得时,我的高中生活也已过了一半。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莫非是一见倾心?得了,我想来也不会那样肤浅。
总是因为靠近,心跳便会快得飞起,一秒对视就会莫名赧然,我之前曾自以为是感冒没好导致的反复无常的面红耳烫,现在才惊觉自己好像喜欢上了一个不应该喜欢的人。
男生,女生。男生……男生。
脑子里无论想多久,都想不出答案,思绪如胡搅蛮缠来回弯绕的丝线一般,搅动着我的神经。我为什么会有这样奇怪的感觉,明明很多人都在我面前提过易荀脾气不行,性格欠好,可到我眼里却没能认清,反而是对着他所谓的做事拖沓觉着并非如此,相对的是踏实慢干的类型。
所以,真的可以吗?
这不会很奇怪么?别人知道了会不会说我的行为与想法很龌龊?
喜欢一个同性别的人,这不符合常理……
可是,远离他一点。
就像现在,我内心只会疯狂贪想。想着再靠近一点,就一点。
或许天光渐暗,是一个人一只手,就把我从盲目可怖的窄道拉入恢宏的大堂,从此眼眸的光,尽数为他而亮。
再多想一些,又会在脑海中流荡刘大佑于楼道外对我说的话。
“是不是是不是……?”
“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你愿意跟我讲,我也乐意当个倾耳相听的人,你要是不喜欢我其实也会追着问的哼哼……”
话到嘴边没说完,上课铃就打断了他。
现在,我坐在位置上,脑子里想的全是他方才的话,好像最后进教室时,他补充了一句,“认清喜欢才是为内心跨出的一步。”
好乱……
脑海里闪过无数个画面。
阳光透彻瞳孔的瞬间,手搭上手的片刻,眼神交融的时候,风吹起发梢的夜晚,好像那晚雨从没停下,而我的心也一直狂跳。
那一抹笑,那瞳孔的光,我承认,内心悸动之处,过目难忘之时,大抵能够确认,自己就是喜欢易荀。
很喜欢。
所以,才会一次次误以为这是极要好的友谊,也为这般暗恋披上了一层自己都难以察觉的谎言糖衣。每每靠近,都是在沉沦。我仿佛已经深陷其中,只求远远观望,只求能够一直在他身后。
也难怪,他的一句微不足道的感谢,却叫我失神。毕竟我并不想自己在他眼里只是轻描淡写的一笔,我也想成为他身边的人,亲近的人。
约定没有署名,而我的暗恋也是未署名状态,但我此刻确信,自己的余光,必不得张罗在旁人身上了。
“刘大佑。”
“咋了?”
“我找你有点事。”
晚四,我鲜少没在教室刷题。叫上刘大佑又挂上走廊。班主任依然不在,不知道在哪偷油。
“我有一个朋友。”
“他喜欢上了一个人。”
我果然还是不好意思当面开口,把这种事讲给同学听。
“哦!然后捏~谁啊?”
“易荀吗?”
“……”
“嗯。”
我回答得很轻,语气却额外的稳,只是稍稍点了下头,反倒是他兴奋起来,“游戏,你小子果然,”他摇晃的食指,尽显傲娇姿态似的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