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第三年,他们定居在了小城临河的一栋白房子里。
离当年的高中不远,离城郊的草甸也不过十几分钟车程。白墙木窗,院前围了一圈低矮的竹篱,里面种满了耐活的夏草与白雏菊,是丁予安亲手栽下的,一到盛夏就疯疯长长,绿浪翻涌,像把整片山野的温柔,挪到了家门口。
没有大城市的喧嚣拥挤,这里四季分明,夏风绵长,河堤的青草年年复生,和他们初见时一模一样。
曹知夏成了本地高校的物理系讲师,性子依旧沉稳温和,褪去了少年的青涩,多了教书育人的从容。他不用奔波应酬,每日按时上下班,作息规律,把日子过得安稳妥帖。
丁予安成了自由撰稿人,兼做线上心理疏导。
当年那个困在阴影里、连自我价值都不敢肯定的少年,凭着文字与温柔,接住了无数个和曾经的自己一样、深陷迷茫的人。他写治愈向的散文,写少年成长的故事,也耐心倾听陌生人的情绪困惑,用自己亲身走过的路,告诉那些被困住的人:寒冬会结束,野草会逢夏,你永远拥有扎根生长的权利。
家里的布局简单干净,原木风的装修,随处可见绿植。书房是两人共用的空间,靠窗摆着两张并排的书桌,像高中时的课桌,隔着一尺距离,却是岁岁朝夕。
左边是曹知夏的数理讲义、推导草稿,线条严谨冷硬;
右边是丁予安的文稿、读书笔记,字迹温润柔软。
一冷一暖,一理一文,一如他们相伴至今的岁岁年年。
清晨永远是被鸟鸣和清风唤醒的。
窗帘透光,浅金色的晨光漫进卧室,不会刺眼,温柔地覆在被褥上。丁予安总是醒得比曹知夏晚一点,习惯性往身侧温热的怀抱里缩一缩,像少年时无数个依偎的清晨。
曹知夏醒得早,不会吵醒他,只是侧身躺着,安静看他熟睡的模样。
三年婚姻,七年相守,这个人依旧是他眼底最柔软的风景。从前小心翼翼蜷缩的少年,如今眉眼舒展,睡着时唇角都带着浅浅的松弛,再也没有旧时紧锁的眉头、眼底的阴郁。
等晨光再暖一点,曹知夏才轻轻揉醒他。
“醒啦。”丁予安迷迷糊糊睁开眼,伸手搂住他的脖颈,黏人习性从少年到成年从未改变,“今天不用早课吗?”
“下午才有。”曹知夏替他拨开额前的碎发,“早起了,院子里的雏菊该浇水了。”
晨起的日常平淡又温柔。
曹知夏进厨房做早餐,煎吐司、温牛奶、炖一小碗清甜的银耳羹,是多年不变的口味。丁予安披着薄针织外套,蹲在院前竹篱边浇水,指尖拂过带着露水的草叶,微凉的触感落在指腹。
风吹过篱笆,雏菊轻轻摇晃,夏草清香漫入鼻腔。
他偶尔会恍惚想起十几岁的那个夏天,自己站在香樟树下,满心惶恐,不敢相信未来会有这样安稳的日子。
没有无休止的指责,没有精神内耗,没有漂泊无依的惶恐。
他有屋可居,有风可栖,有人相爱,有长夏可守。
早餐摆在庭院的木桌上,两人迎着晨风慢慢吃。没有匆忙的赶课,没有倒计时的焦虑,只有岁月沉淀下来的松弛。
“这周周末去草甸吗?”丁予安咬着吐司开口,“上次种的花籽应该开了。”
“好。”曹知夏应声,替他擦掉唇角的奶渍,“下午上完课,我们去买露营的食材。”
他们依旧保持着少年时的习惯。每个盛夏都会去那片山野,躺看星河,静听风草,那是属于他们的秘境,是见证了告白、求婚、婚礼的专属之地,岁岁不忘。
午后曹知夏去学校授课,丁予安留在家里码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