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藩镇割据,朝纲崩坏。
史书有云:陆峥者,字伯镇,代北人。生卒无考。初为军奴,后没入配军营。时沈聿亦在难中,一见奇之,拔于囚伍。峥感其知遇,誓以死报。从聿起兵,每战先登,锋不可当。凡破城百余座,未尝一败,军中号为“陆无敌”。
这些都是后话。此时的陆峥,还只是配军营里一个不知道能不能活过今冬的死囚。
而沈聿,还没遇见过他。
---
沈聿想,自己大约是快死了。
这个念头很平静,像一粒石子沉进深水,连波纹都懒得泛起来。他靠着一截半塌的土墙,半躺在草堆里,眼皮重得像灌了铅。配军营的冬夜冷得不像人间,风从破墙的缝隙里钻进来,跟刀子似的,一寸一寸地往他骨缝里钻。他身上的破袄浸了汗又冻上,硬邦邦地糊在身上,像被人按进了冰水里。
其实他不该死的。
他出身沈氏,是钟鸣鼎食之家养出来的嫡子。七岁入宫,做了七皇子宇文曜的伴读。深宫十年,两个少年在偏殿里念书、斗嘴、在宫墙上舞剑,宇文曜说:“哥,将来咱们结邻而居,你给我种一院子杏花。”那时候沈聿真信过。信这乱世还能被他们这样的人一点一点扳正过来,信自己这条命有比活着更值钱的地方。
后来宇文曜被架着起兵,事败。凌迟。他死那天,沈聿就站在人群里,看着他被人从木笼子里拖出来。那么瘦的一个人,一身的血,眉间那几道竖纹却还在,像刻在骨头上的。宇文曜没找到他,只朝人群里笑了一下,说:“活着。”
两个字。沈聿记了一辈子。
沈家被牵连。父亲沈衡是宇文曜的老师,暗中供过军械。满门抄斩。那天夜里,沈聿从沈府后墙翻出去,怀里只揣着一柄家传佩剑,手上全是血。李安在巷子口接他,什么也没说,只把一卷假路引塞进他掌心,又把他往黑地里推了一把。
李安问他:“想叫什么?”
沈聿说:“沈季。”
李安没多问。他只点了点头,把“沈季”两个字烙在了路引上,又拿去火边烤了烤,让墨迹吃进纸里。沈聿看着那两个字,心里想:排行老四。沈家老四。这世上就是有这个人,别人也不会多看一眼。
多看一眼,他就活不成。
河东的配军营不好进,也不好活。这地方名义上是藩镇的私兵来源营,实际上就是个吃人的泥塘。流寇、逃兵、被掳来的民夫、犯事被发卖的奴仆,全混在一起。没有户籍,没有来处,没人问你从前叫什么。沈聿蹲在土墙下,用炭条在脸上抹了几道泥,又打散了头发,让那半张脸隐进脏污里。他本来就是通缉犯,一路北上,昼伏夜出,东躲西藏,到这营里时,已经三天没正经吃过饭了。
高热烧起来的时候,他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草堆又湿又冷,他蜷在里头,听见自己的呼吸越来越浅,像一只被按住了脖子的鸟。
他想:也好。
这条命本来就不该活。宇文曜死了,沈家没了,他一个人,孤伶伶地在这世上,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死了反倒干净。
可是有人不让他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