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知然跟着看过去。
陈晤半侧身子被挡住,后视镜里映照出他的脸色不好看,食指和中指还是夹着棒棒糖,棍子代替手指在车上打圈。
是不是太烫了?
越知然脑子里不知道怎么冒出这样一个想法来,倒是看见女孩热得不行,手当成扇子使。
闷闷的空气能看见气流浮动,她觉得莫名像今天看见别人吃的流心巧克力,而这么热的天断不会让她心生吃甜的想法。
不幸,感同身受一股甜腻味。
她像是忍不住,低头用了会儿手机,放下后回答他那个问题:“我觉得不行。”
蓝发男虽有意外,却也附和着:“共脑了哇,那个男人看起来就不好泡。”
听不清那边两人说了什么,双闪亮了一下,原本靠在柱子上的女孩立马站直了。
蓝发男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人把车门锁了。”
笑完,他才像想起来干正事,问她要不要交个朋友,越知然当然不理他,这在她们家乡是谈恋爱的意思。
蓝发男见她不搭理也不自讨没趣,转头跟她谈起那边的战况来,想着先用八卦拉近距离也不是不可以。
“那男人一看就野,我那朋友想要硬碰硬可是难了。”
“你看他手上那个纹身,左手无名指,还是在根部,就是不知道纹的什么。”
“我这朋友纹身店常客了,但这其中的门道你可能不知道,像这种随便纹纹的看似叛逆,实际扮猪吃老虎,他这种的才是真的天不怕地不怕。”
他深吸一口气说:“这种的要么比他更野要么就吃温柔刀。”端详她一眼后继续:“比如,像你这样的。”
挎包一下子箍紧肩膀,越知然不动声色咽了口口水,将肩带理正。
“我对这些内容不感兴趣,不好意思请让让,我要下班了。”
只是她刚走到门口就又回来了,单手取下挎包,抽出收银台底下的塑料凳子坐下。
他正想问怎么又不走了,看人家低头看书,把脸撇得远远的,也就没好意思打扰人家进步。
耳边不时几声嗤笑,光慢慢从书上离开。
她打开手机看,已经五点四十分。
今日待的时间过长,越知然不知道这段时间他们谈得怎样,她已经贴心没去打扰。
往外看陈晤的手还搭在外面,棒棒糖咬在嘴里,左手敲着车身,节奏又快又乱,看出心情烦躁。
皮肤泛红,不是晒的,正好是拳头面破了皮,跟那个纹身倒是不违和。
越知然知道他纹的什么。
拉丁语围着指根成圈,流畅的线条在指腹成蝶,难以形容头次见到这个纹身的感觉,感受到他眼里的随意,流露出来的疏狂就不会再惊讶于它的特别。
只是陈晤把另一半叫做征服者。
按照常理来说,“征服”这个词太过于有掌控欲,而一身遮不住野气的陈晤竟然甘于被掌控?
越知然心中存疑,要是这样的话,谁会征服他呢?他又真的会甘心被征服吗?
思绪飘远,眼中突然出现的手在她面前轻敲两下,拉回她的若有所思,再看,无名指上的纹身认得出:
Amorvincit(爱即征服)。
陈晤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