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城回来之后,沈念在家里待了两天。
苏晚去上班,她一个人坐在阳台上,把傅司宴之前给她的那份账目文件翻来覆去地看。文件里除了沈国栋从傅家拿的那笔钱之外,还有一份沈氏企业的股东名册。她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注意,第二次看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细节。
股东名册上写着两个名字。沈国栋,持股百分之五十一。赵丽蓉,持股百分之十。剩下的百分之三十九,写的是“其他股东”,没有具体名单。
沈念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赵丽蓉有股份。她嫁给沈国栋之前就有?还是后来拿到的?如果是后来拿到的,那这些股份是从哪里来的?
她想起母亲。柳如云嫁给沈国栋的时候,带了一笔嫁妆进来。那笔嫁妆不小,傅家老太太给她的。老太太把柳如云当半个女儿养大,出嫁的时候自然给了陪嫁。那些钱后来去了哪里?有没有变成沈氏企业的股份?
沈念合上文件,在手机上查了一下沈氏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公开的信息很少,只写了法定代表人和注册资本,股东结构只有“沈国栋”和“其他股东”几个字。具体每个股东占多少,需要去工商局调档案。
第二天,沈念去了工商局。
工商局在城东,一栋老楼,门口排着长队。她取了号,等了将近一个小时才轮到她。柜台后面的工作人员接过她的申请单,看了一眼,又抬头看了看她。
“查沈氏企业的股东档案?”
“对。”
“你是公司什么人?”
“我母亲是公司股东。”沈念说,“她去世了。我想查一下她的股份。”
工作人员翻了一下电脑。“柳如云?”
沈念愣了一下。她没想到工作人员会认识这个名字。“对。柳如云。”
“你等一下。”工作人员起身去了后面。过了几分钟,她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份打印出来的档案摘要。“沈氏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一九九六年。初始注册资本五百万。股东三人:沈国栋,出资两百五十五万,占股百分之五十一;柳如云,出资一百五十万,占股百分之三十;赵丽蓉,出资九十五万,占股百分之十九。”
沈念把那份摘要拿在手里,看了好几遍。
柳如云有百分之三十的股份。赵丽蓉有百分之十九。她们两个人加在一起,是百分之四十九。沈国栋一个人是百分之五十一。刚好绝对控股。
这份股权结构,从一九九六年公司成立到现在,没有变过。至少工商登记上没有变过。也就是说,柳如云去世之后,她那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从来没有按照继承程序分割过。一直挂在沈国栋名下,或者被沈国栋以某种方式代管着。
工作人员又递给她一张纸。“这是后来的变更记录。二零零一年,公司增资了一次,注册资本从五百万增加到一千万。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沈国栋的出资变成五百一十万,柳如云的出资变成三百万,赵丽蓉的出资变成一百九十万。”
沈念看着那张纸。二零零一年,母亲已经去世了。增资的时候,柳如云那三百万是谁出的?沈国栋出的?赵丽蓉出的?
“赵丽蓉的股份,”沈念问,“是从一开始就有的吗?”
工作人员查了一下。“是的。公司成立的时候她就在。”
沈念把那份档案摘要和变更记录都拍了照,然后道了谢,走出工商局。她站在台阶上,把手机里的照片又看了一遍。柳如云百分之三十。赵丽蓉百分之十九。她们两个人当年是一起出资的。
可柳如云和赵丽蓉,怎么可能一起出资开公司?赵丽蓉是沈国栋的情人,是后来杀了柳如云的人。她们两个在公司成立的时候,是什么关系?
沈念想起傅玲说过的话——“你母亲嫁给了沈国栋。”老太太也说过——“赵丽蓉和沈国栋早就在一起了。”如果赵丽蓉那时候就和沈国栋在一起了,那柳如云为什么还会和赵丽蓉一起开公司?除非柳如云那时候不知道。
或者,赵丽蓉的股份,从一开始就是沈国栋替她挂着的。
沈念把手机收好,走下台阶。她需要找一个律师。母亲的股份,她得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