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念看合同看了两个星期。
齐秀兰给她搬来了一摞文件夹,从公司成立第一年签的第一份供货合同,到去年的最后一份框架协议,总共两百多份。每一份都要看,每一个条款都要弄明白。她每天早上八点到公司,坐在齐秀兰办公室角落的那张小桌前面,一本一本地翻,一页一页地看。
起初她看得很慢,一份合同要看半个多小时,术语和条款绕来绕去,她得反复读才能抓住重点。齐秀兰偶尔过来看一眼,不教,只在临走的时候丢一句——“重点看付款条件和违约责任,别的都是套话。”
看到第三个星期,沈念的速度明显快了。有些合同扫一眼就能判断出问题,有些条款从措辞上就能看出对谁有利。齐秀兰开始让她在旁边写批注,用铅笔在空白处写几句简短的评语。齐秀兰晚上会翻她批注过的合同,遇到写得不准的地方,用红笔圈出来,第二天让她自己看哪里错了。
那天下午,沈念翻到一份二零一三年的采购合同。供应商是一家叫“恒远建材”的公司,合同金额不大,每年八十万左右。但沈念注意到一件事——这份合同的付款条件异常宽松。其他供应商都是货到三十天内付款,恒远建材是货到半年后付款,而且不需要任何担保。
她把这份合同从头到尾看了两遍,又翻了前两年的同类合同,发现恒远建材从二零一零年开始就和沈氏合作,付款条件一直比别家宽松。其他供应商三到六个月就结款,恒远建材最长的时候拖了将近一年。
沈念用铅笔在空白处写了一行字——“供应商资质?付款条件异常,需要确认是否为关联方。”
第二天早上,齐秀兰看了她的批注,停了几秒,然后抬头看着她。
“你看出问题了。”
“恒远建材的法人是谁?”
齐秀兰没有直接回答,而是从抽屉里拿出一份工商登记摘要递给她。沈念接过来看。恒远建材,法定代表人赵丽蓉。股东两人,赵丽蓉持股百分之六十,沈薇持股百分之四十。
沈念的手指按在纸面上。
“二零一零年注册的。”齐秀兰说,“赵丽蓉用从公司拿到的分红,注册了这家公司。然后以供应商的名义和沈氏企业做生意。左手倒右手。恒远建材的报价比市场价高两成,沈氏企业照单全收。这六七年下来,从公司流出去的钱,少说有几百万。”
沈念把工商登记摘要翻到背面。背面还有一行小字,是齐秀兰写的——“沈国栋知情,故意纵容。股东会决议里有记录,赵丽蓉提议用恒远建材为供应商,沈国栋附议。”
“这些钱,”沈念开口,“都在赵丽蓉名下?”
“赵丽蓉和沈薇。”齐秀兰说,“赵丽蓉把恒远建材的利润转到个人账户,再以个人名义持有沈氏企业的股份。这样她的股份来源表面上看是个人出资,实际上用的是公司的钱。”
沈念把那份工商登记摘要和合同复印件一起收好,放进自己的文件夹里。她想起赵丽蓉那百分之十九的股份。九十五万的出资是母亲帮她垫的。后来的追加出资,是从公司的分红里转的。赵丽蓉没花过自己一分钱。
“齐总,”她抬起头,“赵丽蓉名下的股份,我能一并追回吗?”
“可以。”齐秀兰靠在椅背上,“她的出资来源不合法。你母亲垫付的那九十五万,加上后来用公司分红转增的部分,全部可以主张返还。”
沈念把文件夹合上,靠在椅背上,看着天花板。办公室里很安静,窗外偶尔传来汽车喇叭的声音。她想起赵丽蓉每天早上端到她面前的那杯牛奶。温的,不烫也不凉。她喝了二十四年。那杯牛奶的每分钱,都来自她母亲的股份。
“齐总,”她站起身来,“今天下午我想请个假。”
齐秀兰看了她一眼。“去哪?”
“傅氏大楼。”
齐秀兰没有问为什么。她只是点了点头。“去吧。”
沈念把文件夹收进背包,穿上外套,走出办公室。经过办公区的时候,周总从旁边的办公室探出头来看了她一眼,冲她微微点了一下头。沈念也点了点头,继续往前走。
走出沈氏企业的大门,她站在写字楼门口的台阶上,拿出手机,翻到那个熟悉的名字。打了几个字发过去。
“今天下午你有空吗?”
回复来得很快。“三点以后。”
“我去找你。”
沈念把手机收好,走下台阶。外面天还是灰的,但风比前几天小了一些。她坐公交去傅氏大楼,一路上靠着车窗,把赵丽蓉和恒远建材的事在心里过了一遍。
到傅氏大楼的时候,刚过三点。她推门进去,周默已经在大堂等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