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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与云的距离(第1页)

眼看天一点点黑下来,沈之言合上书本,自然地提议:“今天多亏了你,不然我估计还得在这儿死磕。走,请你吃饭当谢礼。”

桑晓摆摆手,觉得只是举手之劳,没必要这么客气。

见她推辞,沈之言也不恼,只是微微倾身,用一种半开玩笑的语气说:“别急着拒绝。听说你们女生宿舍旁边有个叫梧桐园的美食区,汇集了S大所有好吃的。我今天可是专门来蹭向导的,桑同学不会连这点面子都不给吧?”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桑晓要是再拒绝就显得太生分了,便笑着点了点头。

梧桐园位于学校的西南角,顾名思义里面有一棵很大的梧桐树而出名,里面汇聚了天南地北的小吃,想得到的和想不到的,都应有尽有。等桑晓他们到梧桐园时,里面已经是人山人海。好在两人都不算高大,在人群里穿梭倒也算从容。

桑晓问他有什么忌口,沈之言想了想:“我不太能吃辣,其他的都行。”

恰好桑晓也吃不了辣,便熟门熟路地带他钻进了一家肠粉店。这家店的肠粉滑嫩弹润,酱汁鲜香,是她和室友的心头好。

两人各点了一份。等热气腾腾的肠粉端上来,沈之言尝了一口,眼睛微微一亮。他平时吃饭总是斯斯文文的,这会儿大概是真觉得好吃,竟也顾不上什么形象,微微低着头,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桑晓看着他这副大快朵颐的模样,忍不住偷偷弯了弯唇角。她没想到,这个平时看起来清冷又克制的男生,在美食面前也会露出这么接地气的一面。

见他嘴角不小心沾了一点酱汁,桑晓顺手抽了张纸巾递过去,示意他擦擦嘴。递完纸巾,她便收回目光,低头轻轻吹着盘里热气未散的肠粉,动作温柔细碎。

沈之言接过纸巾擦了擦,有些无奈地笑了笑:“让你见笑了,主要是这家味道确实好。”

“正常,”桑晓笑着咬了一口自己的肠粉,“我们每次来,也都是小猫护食般只顾着吃。不过这里好吃的还多着呢,留着肚子慢慢尝。”

就这样,两人又去旁边几家店挑了些小吃,买了两杯果茶。晚风穿过梧桐树的枝叶,带着点凉意,吹在脸上很舒服。他们沿着园子外的小路慢慢走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从刚才课题的研究路径,聊到食堂新出的魔幻瓦罐排骨,偶尔吐槽两句舍友们打呼噜说梦话的趣事。

不知什么时候,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渐渐散了,陆陆续续传来摊主们拉卷闸门的声音。两旁路灯把他们的影子照得深深浅浅,明明暗暗交叠在水泥路面上,随着走动轻轻晃动。

沈之言停下脚步,转头看向桑晓。她正低头吸着果茶,吸管在杯子里发出轻微的声响,路灯的光落在她侧脸上,勾勒出柔和的轮廓。

“桑晓。”他突然开口。

“嗯?”她抬头,眼底还带着点没散去的笑意。

“下次,”他顿了顿,目光落在她沾着点果茶渍的唇角,又很快移开,“换我带你去个地方,那家比梧桐园这还好吃。”

桑晓微微愣了一下,随即弯起眼睛,状似随意的浅笑道:“好啊,那我可记下了。”

晚风卷着梧桐叶,轻轻落在他们脚边,像一句没说出口的晚安。

告别后,回宿舍的路似乎比平时长了些。桑晓一个人静静地走着,脑海里一遍遍回放着今天的点点滴滴。路灯把她的影子拉得忽长忽短,那种感觉太不真实了——她竟然真的和沈之言就那样平平静静地度过了六七个小时。

她不得不承认,自从迎新晚会那次合唱后,沈之言就成了她心底的一束光。但光终究是用来仰望的,她从不敢奢望光会为了她停留。

桑晓骨子里透着一种悲观,那是常年缺乏自信滋生出的荒凉。从小到大,她接受的“生存教育”只有三个词:听话、懂事、付出。她以为只有不断地给予和顺从,才配得上别人的一点点喜欢。每当她试图向外发出需要帮助的信号,或者小心翼翼地展示一点私心时,换来的要么是父母无奈的叹息,要么是被现实伤得体无完肤。

她觉得自己不过是棵默默无闻的小草,随时可能被淹没在漫山遍野的杂草中。而沈言呢?从他从容不迫的谈吐,到那看似随意却质感极佳的衣着,无不昭示着他优渥的家境。他是被爱意浇灌长大的孩子,是天上自由自在、云卷云舒的云。

草,怎么可能挽留住云的脚步?

“桑晓,别傻了。”她在心里冷冷地告诫自己,“他不过是感谢你帮他解决了麻烦。那是他的教养,是他的绅士风度,仅此而已。”

她感恩上苍偷给了她这片刻的单独相处,但也仅止于此。对于现在的她来说,时间太贵了。这四年大学是她改变命运最后的机会,毕业后,她必须立刻找一份好工作,把父母从那沉重的生活压力中解救出来。他们已经太辛苦、太辛苦了。

至于爱情?那是虚无缥缈的奢侈品,是像沈之言那样优秀的人才配拥有的童话。而她能握在手里的确定性,只有书本和绩点。

夜风微凉,吹散了梧桐园里沾染的烟火气。桑晓深吸了一口气,把那些不该有的心思连同那句“晚安”一起,小心翼翼地折叠起来,藏进心底最深处。

大学的生活,除了课堂上的匆匆,更多的日子是在那方小小的宿舍里消磨的。桑晓的寝室住了八个人,天南地北的口音汇聚一堂,性格习性自然也是千差万别。偶尔有些磕磕绊绊的小摩擦也实属正常,好在大家都是直肠子,吵过闹过,也就烟消云散了。

寝室里要说大胆自信非陈娇丽莫属,她来自大城市,家境优渥,生得圆润富态,性格也如她的长相一般,透着一股子爽直泼辣劲儿。还有一个叫覃芝妍的室友,长相虽不算惊艳,但穿搭大胆,个性鲜明,随性自在。她是李菲形影不离的闺蜜,两人被班上同学戏称为“姐妹花”。和桑晓同出同入的是一个叫王凤饶的女孩,她和桑晓一样,家境贫寒,长相普通,穿着朴素,是这热闹寝室里较为安静的存在。

陈娇丽喜欢沈之言,是那种毫不掩饰的喜欢。她会大大方方地带着室友陈函,去沈之言他们的寝室串门。那时候,大学宿舍有条不成文的规定:男生止步于女生宿舍楼下,但女生却可以堂而皇之地踏入男生的领地。沈之言寝室的几个男生,对漂亮的李菲“虎视眈眈”,自然也乐见陈娇丽常来常往,顺道请她把李菲和覃芝妍也带来。于是,两个宿舍打球、约饭、看电影都是常事,一群人便很快熟络起来。

每次回来,陈娇丽就像只快乐的小麻雀,在寝室里叽叽喳喳地分享着关于沈之言的一切:“沈之言今天请我喝奶茶了!”“他打牌可厉害了!”“他篮球打得特别好!”……几乎每个星期,桑晓都能从她口中,拼凑出许多关于沈之言的碎片。她总是默默地听着,不发一言,仿佛那些故事都与自己无关。

一天晚上,宿舍熄灯后,大家却都没有睡意,在黑暗中天南地北地聊了起来。话题不知怎的,就绕到了理想的爱情和男友身上。

陈娇丽很快发表了她的“爱情宣言”:“喜欢就去追啊!轰轰烈烈地爱一场,才不枉来大学走一遭!”

覃芝妍立刻表示赞同:“就是!有感觉就去相处,只有试过才知道合不合适。而且很多时候,爱情也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完美。”

大家又问了李菲的意见。李菲的声音听起来很温柔:“我希望能在大学碰到一个阳光上进的男孩子,两个人一起携手,走过这四年。”

睡在上铺的卢姐也轻声说道:“我希望能碰到一个稳重体贴的,两人能相知相守。”

轮到桑晓时,空气里出现了片刻的沉默。黑暗中,她缓缓开口,声音很轻,却字字清晰:“我希望的爱情,是一生一世一双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如果……大学的爱情明知是无望的,那还是算了吧。”

说完这几句话,桑晓的脑海里,不受控制地浮现出沈之言的脸。心口像是被什么东西闷闷地撞了一下,传来一阵钝钝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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